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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妇联《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拉开帷幕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6年03月0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宣传这部法律,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反家庭暴力法,使家庭暴力受害者充分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3月1日,双鸭山市妇联分别在双鸭山广播电台新闻广播《新闻早点》栏目和双鸭山广播电视台交通文艺广播《交广热线》栏目同步直播宣传《反家庭暴力法》。

市妇联副主席张冰、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那辉做客直播间,同主持人一起从《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意义、主要精神、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范围,怎样预防家庭暴力、以及《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告诫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内容到遭遇家暴该如何处理,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宣传了《反家庭暴力法》,提升反家庭暴力法的社会知晓率。

《反家庭暴力法》的颁布实施,从法律意识上去除了哪些“打自己的老婆别人管不着”,“打自己的孩子是父母的权力”、“虐待老人是家务事”等错误观念,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家务琐事,而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以其“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宣告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明确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一般的家庭纠纷,而是违法犯罪,是对家庭成员人权的侵犯,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

近年来,市妇联处理婚姻家庭类方面的投诉居高不下,其中家庭暴力问题占婚姻家庭类别的64.5%。在处理解决家暴问题时,市妇联注重整合社会资源,密切加强与市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通过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维权工作组、妇女维权调解仲裁庭、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家庭暴力庇护所等妇女维权阵地,构筑了社会化维权服务网络。“12338”妇女维权专线,区、乡镇级妇女维权热线,实现妇联与妇女群众的有效连接,全方位地为广大妇女提供了及时、便利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

下一步,市妇联将组织全市各级妇联组织继续大力开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广大妇女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反对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妇联组织寻找“最美家庭”创建活动之中,树立良好家风;做好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投诉受理、求助帮扶、心理辅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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