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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举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讲座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5年08月27日

8月26日,宝清县举行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讲座,130多名来自县、乡、村三级妇女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中国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把实现男女平等作为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项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由此从观念意识变为国家意志。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首次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了基本国策的法律地位。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进全国党代会报告,则更进一步将其明确为执政党的追求。

2015年宝清县农村妇代会主任换届后,一部分新上任的妇代会主任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及妇女工作内容和方法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为了在妇女工作者中普及妇女工作知识,提升妇女工作者工作水平,宝清县妇联通过双鸭山市妇联邀请了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主任员迎授课,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义、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等。通过学习,宝清县各级妇女工作者全面了解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基本内涵: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

讲座由县妇联主席李鑫主持,市妇联副主席田立新参加讲座。县妇联主席李鑫要求全县妇女工作者认真学习,做好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维护妇女权益,引领全县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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