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妇办发〔2015〕2号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双妇办发〔2015〕2号
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送温暖
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
现将市妇联《关于开展迎新春 情系贫困妇女儿童
活动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双鸭山市妇联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关于开展迎新春 情系贫困妇女儿童
活动的方案
各县区妇联,市直各部门团体会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意见》以及省妇联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部署,2015年“春节”期间,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妇女·关爱留守儿童”温暖行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五次、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文明新风,推进爱心妈妈志愿者服务组织活动落地,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活动时间
2015年1月20日—2015年2月25日
三、 活动内容
1.各级妇联组织要组织集体或志愿者深入开展“走进贫困妇女·关爱留守儿童”送温暖行动。
2.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资金或衣物资助贫困妇女儿童。3.妇联干部也要参加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妇女和留守儿童。
4.以资助、文艺汇演、联欢为主要方式开展送温暖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周密部署,行动迅速。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在全国县以上妇联组织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的意见》以及省妇联关于“两节”期间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部署开展活动,
2.上下联动,走进基层。各级妇联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层层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活动载体,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等形式多样的关爱救助,把温暖送到贫困妇女儿童心中,让她们温暖过冬、愉快过节。
3.整合资源,共同关爱。各级妇联组织广泛发动、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为贫困妇女儿童献爱心、送温暖。
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