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妇发〔2015〕1号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双妇发〔2015〕1号
关于开展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
先进集体(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县(区)妇联、双矿集团女工部、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贯彻全省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目标要求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激励广大城乡妇女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再建新功、再创新业,市妇联决定,于2015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对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项及名额
市巾帼文明岗35个,从中选出10个“全市十佳巾帼文明岗”;市巾帼建功标兵65名(其中行业标兵50名、先进工作者15名),从中选出10名“全市十佳巾帼建功标兵”;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个。
- 评选范围
(一)市巾帼文明岗
表彰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站所、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以妇女为主的商户(店)、小组、中心、部门、分支机构等。
(二)市巾帼建功标兵
表彰对象为积极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活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行业优秀女性。
(三)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表彰对象为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帮助农村妇女提高素质、积极带动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群体;在关注妇女民生、促进妇女发展中提供政策支持和优质服务,营造妇女发展良好环境的优秀团队。
三、评选条件
(一)市巾帼文明岗
1.原则上女性应占岗组、团队成员人数的60%以上。争创岗位及团队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除特殊岗位外,一般要求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2.具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工作目标和服务承诺。有规范的创建标准和管理办法,有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度。
3.岗组成员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在本行业(系统)和界别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
4.创建活动得到本单位(系统、行业)重视,将其纳入文明建设和女性人才培养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为女性服务大局、奉献社会、争创一流营造良好氛围。
(二)市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品德高尚,乐于奉献。
2.示范性强。发挥“四自”精神,立足本职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在本单位(系统、行业)创造一流业绩,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
3.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巾帼风采。
(三)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
1.领导重视。支持“巾帼建功”活动,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工作有力,积极协调并争取相关政策资源,推动妇女增收致富。
2.成绩显著。把“巾帼建功”活动纳入单位总体规划,发挥部门优势,为城乡妇女发展提供比较直接、有效的服务,在组织、引导、推动妇女投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成绩显著。
四、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原则。推荐人数按本地区女性人口及工作推进程度等综合因素确定。在评选推荐时要注重向城乡生产一线的女性和集体(班组)倾斜。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企事业单位中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与评选。妇联系统干部比例不得超过30%,妇联系统的参评单位比例不超过30%。基层生产一线的女性比例须占到40%以上。近三年妇联系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重复参评,集体和个人奖项原则上不兼报。
- 严格审核把关。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分配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及时推荐,注意增加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体和个人比例。市妇联将择优评选出十佳巾帼文明岗和十佳巾帼建功标兵。
- 做好材料报送。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市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求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500字,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将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务于2015年2月9日前报送市妇联发展部。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双鸭山市妇联发展部 徐洪坤
联系电话:0469-4283201 13339333127
电子邮箱:syssfzb@163.com
附件:1.表彰名额分配表
2.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行业标兵)
4.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先进工作者)
5.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
称 号 单 位 |
巾帼文明岗 |
巾帼建功标兵 |
先进集体 |
|
行业 |
工作者 |
|||
尖山区 |
2 |
2 |
1 |
1 |
岭东区 |
2 |
2 |
1 |
1 |
四方台区 |
2 |
2 |
1 |
1 |
宝山区 |
2 |
2 |
1 |
1 |
集贤县 |
3 |
3 |
1 |
2 |
友谊县 |
2 |
3 |
1 |
1 |
宝清县 |
3 |
3 |
1 |
2 |
饶河县 |
3 |
3 |
1 |
1 |
双矿集团 |
2 |
2 |
1 |
2 |
市直部门 |
14 |
28 |
6 |
8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 计 |
35 |
50 |
15 |
20 |
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市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申报岗位名称 |
|
电话 |
|
|||
通讯地址 |
|
邮编 |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内)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行业标兵)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电话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邮编 |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市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先进工作者)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
文化程度 |
|
政治面貌 |
|
电话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邮编 |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5
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负责人姓名 |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主要 获奖 情况 |
|
|||||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区妇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妇联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