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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招募“爱心妈妈”活动的通知

作者:admin 责任编辑:admin 2014年11月03日

 

 

 

 

 

 

 

 

双妇发〔2014〕11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招募“爱心妈妈”活动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妇联:

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了“春蕾计划”和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为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推进我市贫困、留守流动儿童关爱工程,扩大关爱活动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动员更多力量关心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群体,市妇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手拉手传递温暖,心连心共促成长”为主题的 “爱心妈妈”招募活动。现就招募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爱心妈妈”招募活动,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孤困、留守流动儿童搭建爱心桥梁,广泛发动各单位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积极行动起来,伸出援助之手,参与救助贫困、留守流动儿童。

二、招募时间

2014年10月21日——11月10日

三、“爱心妈妈”的招募条件

在本市内居住,有爱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乐观向上、善于沟通、举止文明,具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经验的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机关女干部等社会各界热心女士。

四、“爱心妈妈”的帮扶方式

    “爱心妈妈”与贫困、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一对一”或“多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进行,也可以集体的形式结对救助贫困、留守流动儿童。

五、“爱心妈妈”的职责

一是定期联络沟通。“爱心妈妈”要定期以电话、见面、书信等形式经常与孩子和临时监护人联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前去看望他们,让孩子感受到亲情和关爱;二是在孩子们的节假日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予以物质或经济上的帮助。

六、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各县区妇联要在广大妇女群众中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号召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与。二是积极参与结对。各单位、各县区妇联要动员单位职工、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业广泛参与,特别是各级“三八红旗集体”、“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示范岗”以及女党员、女干部、“巾帼志愿者”要积极参与结对,争做“爱心妈妈”,与需要关爱儿童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对子。三是招募“爱心妈妈”名额不限。四是做好组织报名工作,将本单位“爱心妈妈”统一填报报名表连同电子版11月10日前报送到市妇联儿童部。

联系人:  李 丹

联系电话:4283201;

电子邮箱:syssfl@163.com

附件:双鸭山市“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

 

 

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

  双鸭山市“爱心妈妈”基本情况登记表

单位:

 

爱心妈妈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住址

 

固定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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