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及考评制度的通知
双妇发〔2014〕 4 号
关于下发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及考评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妇联、市妇联各部室:
为加强宣传工作力度,提高我市妇联干部宣传工作能力,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让全社会更广泛深入地了解妇女工作,切实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我市基层妇联宣传工作的现状,制定《信息工作管理办法及考评制度》,现将这一制度下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妇联、市妇联各部室接到通知后,认真落实。
一、信息报送的内容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国、省、市妇联组织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2)妇联工作的新思路、新经验,妇联组织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妇联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工作动态;
(4)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建议和呼声;
(5)各行各业中涌现出的优秀女性事迹新典型;
二、信息报送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信息内容真实可靠,有根有据,事例、数字、单位应力求准确,重大事件上报前应核准事实。
(2)及时有效的原则。及时捕捉党和政府关注而又与妇女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快收集、快处理、快上报。
(3)讲求质量的原则。注重深层、精品、问题信息,做到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富有特色,不断提高上报信息采用率。
三、积分统计原则
按照妇联目标工作考核内容要求上报信息:
1.每报1条得1分;
2.被“双鸭山市妇女网”采用1条得1分;
3.被市妇联推荐上报省级妇联并被采用的1条得2分,被国家级采用的1条得5分;
4.上报调研文章被市妇联采用1篇得3分,被省妇联采用1篇得5分,被全国妇联或国家级刊物等采用得10分。
分数的累计即为总积分(只统计向市妇联或通过市妇联上报的信息)。每半年将各县(区)、各部室信息、调研报送及采用积分情况通报一次,年末对信息宣传工作突出的单位(部室)予以单项表彰,对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上报信息工作任务的单位(部室),予以通报批评。
四、上报信息途径
1.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电子邮箱地址:syssfl_777@163.com
2.以材料方式到市妇联办公室直接报送信息。
双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4月10日